香港中資金融業財資協會

協會章程

香港中資金融業財資協會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名稱為香港中資金融業財資協會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Chinese FI Finance & Treasury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Limited,簡稱”CFFTA -HK”是在香港設立的中資金融業(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基金、資產管理、期貨、租賃等)的財務總監、資金管理者及公司管理層發起的專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註冊地址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第三條 本協會以非牟利、無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形式設立,旨在促進教育,便於香港中資金融業財資學員更有效學習、交流,提升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條 本協會的宗旨:匯聚金融業的財會與資金相關的專業人士,為香港成為世界未來的財資中心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將國際公司引進來搭建一座金融橋樑。本會嚴格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法規,積極為本會會員提供訊息交流的平臺,開展財務方面的合作與交流,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與中資證券業協會、香港中國金融協會等團體保持密切聯繫,促進證券金融業的規範與發展;與財務相關專業團體/院校等機構建立聯繫,擴大協會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第六條 針對財務準則的修訂,與會計師事務所內的技術專業人員舉辦講座/研討會等活動。

第七條 促進與內地財會團體/註冊會計師協會等專業團體的聯繫,協助會員公司進修和符合專業資格要求。

第八條 邀請專業團體與業內專業人士,積極為會員提供教育課程及聯誼溝通活動,安排持續專業培訓服務等。

第九條 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相關刊物。

第三章 會員管理辦法

第十條 擬註冊公司及會員不超過200名,創辦成員按照本章程規定成為本協會的會員。公司可以委派管理人士代表公司入會,董事會可根據需要增加註冊會員數量。

第十一條 一般情況下,會員應該以公司名稱+委派人士加入:

1、具有中資背景的機構在香港註冊設立的受香港證監會監管的證券公司、基金、資產管理等金融公司的財務總監或高層管理人員;

2、銀行業等金融機構部或其他部門主管及高層管理人員;

3、其他與金融業務相關的高層管理人員。

希望加入本協會的公司及個人須依照董事會規定提交入會申請。

第十二條 董事會有權邀請對本協會有特別貢獻的個人或機構成為名譽會員,這些個人、公司、協會或者合作夥伴應已為協會提供一定數量的資金或等價資產交董事會管理;名譽會員不需要提交申請或繳納入會費,除非受到董事會委派,否則無須承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名譽會員可以申請成為正式會員;董事會有權決定名譽會員資格。

第十三條 會費標準:

1、周年會費(可由會員單位按意願繳納,不設上限)

暫定最低周年會費標準如下:

(1) 會 長: 不低於20,000元;

(2) 副會長: 不低於10,000元;

(3) 會 員: 不低於5,000元;

(4) 名譽或專家會員:免年費;

會費金額可在周年會議中作出決定變更。

2、其他會費,金額由董事會作出決定。

除董事會另行規定外,所有周年會費須在每年一月繳納,新入會會員第一年的周年會費須在入會一個月內繳納,不足一年的仍按一年會費繳納。上述之會費以港元為單位,繳納會費的相關資訊請參見“會費認繳表”。

第十四條 董事會有權決定入會資格及會費;會員可通過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會員資格;會員資格在董事會收到書面終止通知時終止。

第十五條 會員的責任是有限的。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每位會員承諾在本協會被清盤時,或在其終止成為會員後的一年內,需要分擔支付其須付的一筆不超過十(10)港元的款額,作為公司的資產,以支付本協會的債務,以及清盤的費用,收費及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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